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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2208 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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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申明
Legal claim
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政策( 私隐条例 )
Privacy regulations

矩阵证券有限公司确立并致力遵守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守则,以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政策(「私隐条例」)。此声明阐述收集个人资料之原因及用途。

 

1. 客户须不时就开设或维持交易账户、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者与有关的经纪、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向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提供有关的资料。资料将由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例、守则和规范的要求收集。

 

2. 如阁下未能提供有关资料,可能导致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将无法为阁下开设或维持账户,或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提供证券交易、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

 

3. 资料亦会因应要维持正常业务联系的需要而向阁下收集。

 

4. 阁下有关的资料主要有如下用途:

(a) 为阁下提供有关的日常运作服务和信贷服务;

(b) 进行信贷检查;

(c) 协助其他财务机构进行信贷检查;

(d) 确保阁下有可靠的信贷偿还能力;

(e) 根据阁下的需要设计有关的财务或相关产品;

(f) 为阁下推广服务、产品及其他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第6段)

(g) 确定阁下尚未缴付或尚欠阁下之款项;

(h) 向阁下收取尚未清还及作为抵押的款项;

(i) 为遵守对各项而适用于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法律、规例、规则和规范的要求,而披露及使用资料之责任、规定或安排;

(j) 遵守矩阵证券有限公司为符合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之有关规定;

(k) 其他与任何上述有附属或附带关系的用途。

 

5. 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将把阁下的资料保密但亦可就第4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披露阁下的有关资料:

(a) 任何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成员,包括矩阵证券的控股公司。

(b) 向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提供的业务活动有关的管理、电讯、计算机、法律、会计、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人、合约商或者第三者;

(c) 任何对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有保密责任之人士;

(e) 阁下有业务往来或即将有业务来的财务机构;

(f) 任何矩阵证券有限公司的实际或可能承让人,或者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就阁下而拥有之权益的参与人或次参与人或转让人;

(g) 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因应法律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必须向其作出披露的有关人士;

(h) 经阁下直接或间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6. 使用资料作直接促销

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或会使用阁下的资料作直接促销或市场推广活动。矩阵证券有限公司须为此目的取得阁下的同意 (包括阁下不反对之表示)。

(a) 如阁下不希望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如上所述将其资料用于或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随时行使其拒绝直销推广的权利向矩阵证券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于直接促销活动,有关要求可根据第 10 段的地址向负责人员提出,此安排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b) 阁下明白,倘阁下提出要求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直接促销活动之用途,则矩阵证券有限公司均须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该等用途。同时,为符合相关之法律、规定、守则或指引,矩阵证券有限公司虽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直接促销活动之用途,但仍会保留该等资料。

 

7. 在符合私隐条例之条款之下,阁下:

(a) 有权查询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是否持有他/她的资料并有权取得该等资料;

(b) 有权要求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更改有关他/她的错漏资料;

(c) 有权查询矩阵证券及/或任何矩阵资产管理集团成员拥有该些资料的政策和应用范围,并可了解矩阵证券及/或任何矩阵资产管理集团成员所持有的私人资料的种类。

 

8. 在符合私稳条例之条款的情况下,矩阵证券有限公司有权对资料查询人士收取合理费用。

 

9. 本声明不会限制阁下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10. 任何人士如欲查询或更正资料或查询有关政策和应用范围以及私人资料的种类等资料,请联络下述人士垂询:

 

负责人员

矩阵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港灣道23號鷹君中心14樓1406室

电话: (852) 2208 7820

电邮: cs@matrixsechk.com

注意:以上中文版本谨供参考,如与英文原文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